各学院:
由各学院组织申报、初评和限额推荐,教务处审查,由国家民委教改课题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,现将拟推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,详细情况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,公示期6月27日-6月29日。
联系电话:教务处8564146。
特此公示。
吉首大学教务处
2017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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